“家?不記得了……只記得小時候村里有個大坑……”
“名字?好像姓劉吧……‘文強’是我自己取的,聽人講上海灘有個許文強……”
今年8月,罪犯劉文強(化名)從上海市吳家洼監獄出獄了。可這樣一個連姓名和戶籍都不知道的人,要如何回歸社會、怎樣走向新生呢?這個故事,要從他入獄時說起。
確認身份
劉文強因犯盜竊罪被判處6年6個月,2020年至上海市吳家洼監獄服刑。他隨身攜帶的檔案薄得可憐,是一個“雙重三無”人員——既無身份證、無戶籍、無家庭住址,也無親人會見、無通信、無匯款。
“‘三無’人員本來就很難管,‘雙重三無’更是難上加難。”主管民警蔡宏清說,沒有根,就沒有牽掛,改造無從談起。幫他找回身份,確認他是誰,找到他的來處,是穩定他情緒、引導他改造、最終確保他順利回歸社會的關鍵,也是唯一的突破口。
然而,其中難度超乎想象。公安機關在居民身份證信息系統進行了多次人臉比對,卻毫無收獲;“網上追逃”信息庫也查無此人。唯一的突破口,只剩下劉文強口中那些模糊的地理記憶——“江西”、“大坑”、“XX村”。
監獄獄政科民警在電子地圖和行政區劃資料中反復查找,卻始終找不到一個名稱可以匹配、且有顯著“大坑”地貌特征的村子。在與江西省公安部門取得聯系后,監獄民警終于得到了一個關鍵信息:該區域歷經多次行政區劃調整,記憶中的地名可能與現實存在偏差,有一個叫“某某”的鄉鎮,其地理特征與劉文強的描述最為接近。
2021年1月,吳家洼監獄將一份詳細描述劉文強特征及自述信息的協查函,連同他的照片,寄往了該鄉鎮派出所。春節臨近,在外務工人員集中返鄉。當地派出所民警利用這一人口聚集的時期,將劉文強的信息打印成告示,在幾個村落密集張貼;村干部也上門走訪,詢問村中的老人,是否有三十多年前失蹤的男孩信息符合描述。然而,經過一個月的排查,沒有一戶人家能對上號。

就在監獄考慮是否要派人去江西實地走訪時,一位名叫劉凡(化名)的村民得知監獄正在調查,急忙趕到派出所,激動地說:“我看到描述,這太像我三十年前走丟的堂弟了!”于是,劉凡撥通了吳家洼監獄的電話,道出劉文強的身世——
劉文強,出生在1980年前后,幼年喪父,母親患有嚴重的智力障礙,后改嫁他鄉。年幼的他被托付給伯父(即劉凡的父親)撫養。劉文強9歲時,因瑣事與堂兄堂姐發生激烈爭執,從而離家出走,音訊全無。
“我們家里人像瘋了一樣找他,廣東、福建、上海,能想到的地方都找遍了。”劉凡說,得知堂弟可能還活著,且在監獄服刑,親人們悲喜交加,都表示希望能盡快見面認親。劉文強在得知找到親人后,改造的積極性也高漲起來,還獲得了減刑機會。
再起波折
然而,就在今年8月劉文強出獄前夕,事情又發生了轉變。
DNA鑒定顯示,劉文強與生母存在血緣關系,但與撫養他的“伯父”不存在生物學上的關系,他真正的父親無從得知。
于是,原本熱情高漲的堂兄堂姐們,態度一下子發生了轉變。當監獄教育科民警再次聯系他們,溝通劉文強即將刑滿釋放、需要家屬配合落戶和安置幫教事宜時,電話那頭很激動:“戶口?不行!不能落到我們家!他和我們沒有血緣關系,這么多年沒聯系,誰知道他是什么樣的人?”
家屬的拒絕,將劉文強推到了懸崖邊緣。沒有身份,意味著他刑滿釋放后還是“黑戶”。有犯罪前科,在社會上謀生的難度很大。一旦處置不當,他很可能再次犯罪,六年的改造也將前功盡棄。

“監獄黨委決定將他的刑釋銜接工作提升到最高優先級,成立了多部門骨干組成的‘劉文強刑釋銜接工作專班’,制定了工作預案,確保他在剩余刑期內的思想穩定和行為可控。”蔡宏清說。
與此同時,監獄民警也在努力進行外部協調。經過數次電話溝通,劉文強同母異父的弟弟王軍(化名)同意將他的戶口落在其母親的戶籍地址上,他的堂哥堂姐也表示愿意來接他。
監獄又多次與當地溝通,敲定了劉文強的回歸方案——監獄民警將其送回原籍,與當地司法所對接;當地公安機關在收到監獄提供的材料后,7個工作日內為其完成落戶手續;當地司法所和村委協助其盡快申請辦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解決基本生存問題;司法所根據技能培訓情況,聯系轄區內企業,爭取為其匹配適合的就業崗位。
千里護送
釋放當日,監獄派出三位民警護送劉文強返回千里之外的老家。警車上,他顯得格外拘謹,一直蜷縮在座位上,怔怔地望著窗外。
途中,他再次斷斷續續地講起自己的經歷:9歲離家的恐懼,睡橋洞的寒冷,在工地扛水泥的艱辛,做小工的卑微……“太餓了,實在沒辦法了,就去偷點吃的、偷點錢。”他摩挲著粗糙的手掌說。在監獄勞動所得的七千多元,是他此時唯一的“資產”和微弱的底氣。
抵達目的地后,監獄民警與當地完成了交接。幾位堂哥堂姐姍姍來遲,他們一邊打量著劉文強,一邊拋出很多問題“DNA結果到底怎么算?他到底和我們有沒有血緣關系?”“這么多年在外面,誰知道他變成什么樣了?以后還會不會再偷東西”“生活費我們可以湊一點,但住一起不行,各家都有老小,擔不起這個責任”……
家人當面的明確拒絕,讓劉文強更加沉默,他蹲在司法所院子外的花壇邊,用力摳著手上厚厚的老繭。更雪上加霜的是,司法所工作人員此時得知,之前聯系好愿意接收他做學徒的一家小型汽修廠,老板臨時變卦了。

“沒有親情的助力,還沒有穩定的工作和住所,他短時間內再犯的風險很高。”監獄辦公室副主任張盼盼說,“他有七千多塊錢,當務之急是找個落腳點。村里有沒有閑置的、能簡單住人的房子?租金便宜點的?”
村支書聽聞,表示村頭有間老屋空著,簡單收拾一下就能住,“每年500塊,我跟房東說。我們還可以安排個熱心的村民,帶他一周,認認路,買買東西,教教他怎么在村里生活。”
在監獄民警說明了劉文強在獄內參加汽修培訓的情況后,當地司法所所長表示:“工作的事,我再想辦法,鎮上有幾家汽修廠、摩托車修理鋪,我一家家去問。”
當村支書將臨時住房和工作正在落實的消息告訴蹲在門外的劉文強時,他很激動:“真的?有地方住?能學修車?我愿意,不給錢也行,有口飯吃就行!”
第二天一早,當監獄民警準備告別時,發現劉文強換上了一身新衣服。“堂姐一大早送來的,說是給我換洗。”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拉了拉衣角,臉上露出一絲靦腆。臨別時,劉文強緊緊握住監獄民警的手,反復道謝。
“每個成功案例的背后,都是多部門、多環節協同作戰的結果。它體現了‘懲治犯罪’與‘創造新生’的辯證統一,是將‘以人為本’、‘修復性司法’理念貫穿于刑罰執行全過程的必然要求。”吳家洼監獄黨委委員、政委王自龍說,做好這項工作的意義,不僅在于挽救一個個體,更在于有效預防重新犯罪,維護社會長治久安,為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建設夯實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