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也清,水也清,人在山陰道上行,春云處處生……”這是四百多年前,明代文學家湯顯祖所描繪的浙江麗水的桃源勝景。
麗水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這里青山滴翠、綠水長流,“山是江浙之巔,水是六江之源”,是浙江空氣、水環境質量位列全國前十的地級市,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面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現代化,努力讓每一座青山、每一汪碧水都有“法治守護”,為建設綠水青山與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麗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麗水法院在生態環境保護中扮演著雙重角色,他們不僅是剛性的守護者,用嚴密的法治保護‘綠水青山’,也是創新的賦能者,為生態價值實現提供法治保障,助力生態‘高顏值’轉化為經濟‘高價值’。”全國人大代表葉新華說。
以“法”為盾,守護和諧共生新家園
連綿的青山構筑起天然的生態屏障,八百里甌江水系潤澤萬物生靈。在這里,白頸長尾雉悠然信步林間,中華秋沙鴨輕盈掠過水面,百山祖冷杉默然綻放億年芳華……入選聯合國“生物多樣性魅力城市”的麗水,憑借優越的自然環境,孕育出豐富的生物物種資源,勾勒出一幅“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的和諧共生畫卷。
守護這片生靈之境,司法力量不可或缺。今年6月3日,慶元縣人民法院院長李洋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了鐵某等8人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被告人的行為嚴重破壞生物多樣性,對生態環境安全造成危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承擔621萬元生態損害賠償金。該案的判決斬斷了一條從捕獵、收購到跨省運輸、銷售的危害生物多樣性的非法交易鏈條。
法院院長帶頭辦理環境資源保護案件,在麗水法院已成為一種常態。在國際生物多樣性日、世界環境日、全國生態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由院長開庭審理典型案件,不僅彰顯了對環境資源保護的重視,也體現了以法治力量守護生態家園的決心。庭審不只是在法院里,還在綠水青山間、在群眾身邊,這是另一種常態。

縉云法院開展巡回審判活動
在青田縣北山鎮千峽湖邊,青田縣人民法院院長周小蘭擔任審判長,巡回審判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教育引導當地群眾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在縉云縣大洋鎮大洋學校,縉云縣人民法院院長郭俊公開審理一起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案。去年以來,全市法院院長共開展環境資源保護案件巡回開庭17次。
“我們努力把生態司法的法槌敲在離群眾最近的地方,發揮審一案教育一片、走一路普法一程的輻射效應。”麗水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雪平介紹,全市法院自去年以來開展了50余次環境資源案件巡回審判,每次巡回審判都會邀請代表委員、村社干部、當地群眾等到現場旁聽,“邊辦案、邊普法、邊促推治理,可以讓每一起案件的審理都成為環境資源保護意識的‘播種機’”。

遂昌法院邀請代表委員旁聽一起涉環境資源保護案件
走出去辦案是麗水法院推行的“行走的人民法庭”工作法提出的要求,“到基層去、到一線去,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的理念和行動,既是司法力量向基層的延伸,也是法治溫度的傳遞。法官實地勘驗、就地審理、現場釋法,以“看得見的公正”引導社會樹立環境資源保護意識。
“這樣的庭審不僅是對案件的公正審理,更是一堂堂生動而深刻的法治公開課。”浙江省人大代表王長梅在旁聽庭審后如此評價。
去年以來,麗水法院依法審結污染環境、非法采礦、盜伐林木、非法狩獵等刑事案件109件,審結野生動植物資源公益訴訟案件69件,合計判賠生態損害賠償金903.6萬余元。
以“法”護綠,繪就生態修復新畫卷
樹冠如云,枝干蒼勁,走進麗水蓮都區的“晉樟園”,一棵千年古樟靜靜屹立,猶如一位時間見證者,從容訴說著自然的古老故事。作為浙江的重點林區,麗水全市有5萬余株這樣的“綠色國寶”。它們不僅是一棵棵樹,更承載著這片土地的記憶與鄉愁。
“環境有價,損害擔責”。這些古樹名木一旦遭到非法破壞,帶來的損失難以估量。如何科學、公正、全面地評估其生態價值?
“走,到現場看看!”這是麗水法官們的“口頭禪”。在審理某公司因施工不當損害古樹群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中,法官深入山林實地勘驗,結合林業專家意見,運用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司法應用機制,全面考量古樹的生態功能和歷史文化價值,最后判決被告賠償61.37萬元。

青田法院法官前往千年農遺“稻魚共生系統”所在地開庭
目前,麗水法院依托全國首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市的優勢,聯合檢察機關探索司法應用機制,已在17件環境資源案件中量化生態環境損失價值786萬元。
判決不是終點。讓破壞者轉變為守護者,才能更好守護“秀山麗水”的良好生態。
在麗水,司法正以更為智慧,也更富溫情的筆觸,繪就生態治理新畫卷。麗水法院堅持打擊與治理并舉,不僅用最嚴格的制度依法嚴厲懲處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的行為,更把生態修復與系統重生作為工作重點,通過積極探索“先予執行”“勞務代償”等責任承擔方式,構建“懲戒——修復——監督”一體化的生態司法工作閉環,努力推動生態環境治理從“懲治破壞”到“修復重生”的轉變。
在審理一起濫伐林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麗水中院充分考慮補植樹苗的季節性特點,裁定被告“先予執行”,保障樹苗存活率,讓被破壞的山坡重披綠裝。這個案例不僅入選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還被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司法案例庫收錄。
在云和縣崇頭鎮,一株樹齡410年的古樹柳杉,在法官與林業人員持續一年多的呵護下,重新煥發生機。生態環境修復的“后半篇文章”,因建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執行回訪機制而更加完整。通過嚴格的實地查驗、科學的效果評估、定期的持續跟蹤,法官有效監督責任人全面履行修復義務,確保每一份判決都落地有聲。
行走在麗水,50個生態保護與修復基地如明珠般散布于綠水青山之間。在這里,被稱為“植物大熊貓”的東方水韭等珍稀物種得到悉心守護;被譽為“植物活化石”的百山祖冷杉等古老孑遺植物得以科學救護與持續繁育……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計修復綠地2600多畝,放流魚苗超過4600萬尾——司法,正靜靜助力大自然恢復生機。
以“法”聚力,共筑協同聯動新格局
生態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匯聚多方力量與智慧。麗水法院始終堅持走通各方聯合治理,推動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從“單打獨斗”走向“系統協作”,形成協同高效的司法保護新格局。
在麗水的梯田與山林之中,“稻魚共生”“林菇共育”等傳統農業智慧依然煥發勃勃生機。當地人堅信,“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自然的饋贈。
今年7月18日,一場縱貫省市縣三級人大、橫聯六地法院的農遺司法保護交流活動在青田舉行。來自浙江省六個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地的法院代表共聚一堂,探討如何發揮人大監督與司法保護合力,守護千年農遺的文化根脈。活動現場,六家法院還簽署協作框架協議,建立案件研判、資源共享、人才共育、糾紛共解等五大機制,統一裁判尺度,打破地域壁壘,構建起全省一體化的農業文化遺產司法保護新格局。
麗水的“天生麗質”,既源于優美的自然環境,還在于點綴山水間的一座座傳統村落。
麗水保存著華東地區數量最多、風貌最原真的傳統村落群。縉云河陽古民居的“一溪五巷”宋元建筑格局,散發著耕讀傳家的時代氣息;松陽楊家堂的小橋流水,映照“曖曖遠人村,依依墟里煙”的田園意境;慶元廊橋以精湛的榫卯結構和匠心獨運的設計訴說工匠智慧;景寧畬寨則洋溢著濃郁的民俗風情,令人印象深刻、流連忘返。

景寧法院法官向畬族群眾講解相關法律知識
為更好地保護這些生態與文化交融的寶貴遺產,麗水市在全域開展了“拯救老屋”古村復興行動。麗水法院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保護大局,立足司法職能,聯動多部門和社會力量,努力以“整體系統”觀念保護空間形態、以“活態傳承”觀念保護文化生態、以“利益平衡”觀念保護權屬秩序、以“綠色創新”觀念保護發展動能,不斷深化傳統村落保護與生態環境司法的融合,讓鄉愁在司法保護中永續。
“我們將在法院的支持下,建立‘麗水市非遺與傳統村落司法保護數據庫’,收錄法院判決的典型案例,為精準保護提供依據。”在麗水中院召開的傳統村落與歷史文化司法保護工作座談會上,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局長周立軍介紹,文旅部門還將在重點非遺聚集區、傳統村落設立非遺傳承保護與鄰里糾紛調解工作室(點),邀請法官提供調解指導和調解員培訓,幫助就地化解因文化保護產生的矛盾糾紛。

遂昌縣生態司法修復造林碳匯實踐基地航拍圖
在遂昌縣妙高山麓,“生態司法修復造林碳匯實踐基地”的建成,正是多方協同的生動寫照。該基地由麗水中院、遂昌縣人民法院、遂昌縣人民檢察院和遂昌縣生態林業發展中心共建,推行“碳匯增量三步法”——通過光合作用固碳、專業機構測算、第三方核證確權,最終形成可交易的碳匯資產。
近年來,圍繞全國林業改革發展推進林區共同富裕市試點,麗水法院聯合林業等部門探索“生態司法﹢碳匯補償”機制,以被告認購碳匯作為替代性修復方式,量化并激活生態產品價值。
一江清水不分家,生態保護非一城一地之事。
在麗水中院的倡導下,麗水與溫州兩地10家法院共同建立甌江流域生態司法保護協作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討裁判規則、聯合開展培訓,實現信息共享、問題共商,攜手護航詩畫甌江山水路。麗水與衢州兩地法院共同推進錢江源——百山祖國家公園生態系統整體保護與綜合治理,構筑起跨區域、一體化、全鏈條的司法保護屏障。協同金華、紹興、衢州、臺州四地法院,構筑跨區域文化遺產保護協作機制,聯合推進上山文化遺址群司法保護工作。
“我們將以理念能力雙提升、公正效率雙優化強化生態司法,助力擦亮‘綠色發展標桿地、秀山麗水活力城’城市名片。”麗水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李曉表示,麗水法院將堅定扛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審判責任,執“法治之筆”書寫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