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這么快就解決了,不用打官司還保住了鄰里情,謝謝大家!”
握著調解員的手,鄒女士笑容滿面。這背后是湖北省黃石市下陸法院深耕新時代“楓橋經驗”,依托綜治中心多元解紛平臺聯動化解矛盾的實踐。
鄒女士位于東方花園的空置房因污水漫灌受損,與樓上六戶業主陷入賠償僵局,法院指導的多元解紛機制不僅保障了權益,更源頭化解了鄰里矛盾。

一場“意外”引發的鄰里糾紛:小堵塞背后的大矛盾
鄒女士的102室房屋因她常年在武漢工作而空置,僅國慶返黃查看。2025年國慶,她發現房屋污水漫灌,地板鼓起、家具發霉發黑。
經查,她此前為防鼠用拖把堵死廁所排水口,而污水管道破裂后,堵塞導致污水漫灌全屋。鄒女士因無法確定責任方,向2至7樓業主共同索賠。
“管道破裂是誰的責任?樓上住戶是否有不當使用行為?”面對財產損失,鄒女士既委屈又困惑。因無法確定具體責任方,她只能向居住在2至7樓的業主共同主張賠償。
索賠遭到拒絕,樓上業主或稱排水正常、或稱未入住,均否認責任,還認為鄒女士空置管理不當。各方爭執不下,鄰里關系急劇惡化。
大塘社區多次調解均因責任分歧無果,矛盾升級,鄒女士揚言要起訴整棟樓業主。
綜治中心搭臺:多元解紛平臺的“協同作戰”模式
社區將糾紛上報區綜治中心,中心立即啟動多元化解機制,推送至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并通知法院派法官指導。該機制以綜治中心為樞紐,整合多方資源構建全鏈條解紛體系。
法院指派有30余年審判經驗的張法官指導。他認為這類糾紛直接訴訟易激化矛盾,需發揮平臺優勢讓專業與基層力量協同。
很快,綜治中心牽頭組織法院、調解委員會、新下陸街道及社區召開“四方聯動調解會”。
調解現場,鄒女士激動展示受損照片,認為不應獨自承擔損失;業主則出示物業費單據,主張管道維護是物業責任。
見雙方爭執愈發激烈,張法官立即抬手示意大家安靜并介入調解:“大家先冷靜,今天咱們坐在這里,不是來‘斷對錯’分輸贏,而是要一起‘找辦法’解難題。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既享有權利也承擔義務。咱們樓的排水管道屬于業主共有設施,維護責任自然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法律解讀緩和了氣氛。調解員結合調解記錄釋明公平責任原則,街道工作人員喚起鄰里舊情,調解主任提出“小額賠償”方案。多方疏導讓當事人放下對立。
法院指導:從“坐堂辦案”到“源頭治理”的角色轉變
“法官的專業指導是這次調解成功的關鍵。”參與調解的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主任深有感觸地說。
僵局時,張法官以“法律問答”引導:“訴訟需舉證管道破裂原因,可能要司法鑒定,費用誰擔?業主能證明無過錯就無需擔責嗎?”讓當事人認清訴訟成本,明白讓步意義。
這種“指導不越位、釋法不缺位”的方法是法院賦能基層的關鍵。今年6月起,法院以“法官駐點+案例指導”支撐平臺,每周派法官助理駐點指導,以案例提升調解員能力。
本案中,法院指導體現在三方面:精準適用法律定依據、專業技巧破壁壘、規范協議保執行,為調解提供全流程支撐。
100元的“和諧賬單”:多元解紛平臺的民生溫度
調解員提議:“考慮雙方情況,每戶賠100元,大家同意嗎?”
經近3小時協商,雙方達成方案:鄒女士空置管理有過失,2至7樓業主共擔管道維護責任,6戶各賠100元共600元,當場付清。

雙方當場簽訂協議并付清賠償款。這場糾紛的化解,生動詮釋了新時代“楓橋經驗”“矛盾不上交”的成效。
從污水漫灌到欠薪、物業費爭議,該多元解紛平臺如“和諧紐扣”,串聯解紛力量,將矛盾化解在萌芽。
鄒女士的故事見證了基層治理創新:法院專業力量與綜治平臺優勢結合,司法嚴謹與社區溫情融合,凝聚起矛盾化解合力,繪就和諧畫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