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貿港知產法院服務保障2025種子大會暨南繁硅谷論壇。(自貿港知產法院供圖)
小種子有大創新,需要大保護。
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職能作用,全方位服務保障南繁硅谷建設,為種業創新與發展注入強勁動力,為國家糧食安全筑牢法治根基。
今年以來,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聚焦植物新品種權司法保護,審理的相關案件呈現出鮮明的多樣性特征,品種涉及玉米、水稻、柑橘、荔枝、茶花等。案件類型呈多元性保護特點,民事領域涉及植物新品種權和商業秘密保護,刑事方面涉及銷售偽劣種子罪。
維護南繁良好秩序
依法打擊“非法代繁”侵權行為
5月26日,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在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知識產權特區審判庭公開宣判一起涉“THD28”玉米植物新品種“非法代繁”侵權案。
什么是“非法代繁”?該行為又會帶來哪些危害?
“非法代繁行為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品種權人許可,委托他人生產、繁殖授權品種或者使用授權品種作為親本生產另一品種的行為,屬于侵權源頭行為。”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審判第一庭庭長沈美萍介紹,“不法行為人利用相關農戶法律意識不強,違反南繁監管秩序雇傭農戶或者租賃農戶承包地從事代繁侵權行為,必須予以嚴厲打擊,實現有效規制。”
某種業公司發現吉林某種苗公司委托農戶葉某在三亞市崖州區生產其享有品種權的玉米植物新品種“THD28”,向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吉林某種苗公司在生產侵權繁殖材料期間有意實施了不簽訂委托代繁合同、不履行備案程序、以現金進行支付等行為,規避侵權調查的主觀意圖明顯,其在某種業公司警告以及種子行政執法人員通知后,不協助調查并毀滅關鍵證據,具有侵害知識產權故意且情節嚴重。法院依法適用1倍懲罰性賠償,判決吉林某種苗公司賠償某種業公司69萬元。
“侵權必究、惡意侵權重罰”,該案判決明確將“不進行南繁登記備案”作為認定侵權故意的關鍵情節,對規避南繁監管的行為予以嚴厲懲處,有利于維護南繁良好秩序。
巧用司法鑒定
構建多元技術事實查明機制
種業知識產權案件的技術事實查明極為復雜,既涉及是否為同一品種,還包括是否具有親緣關系以及是否構成實質性派生品種等。技術事實查明難,法院如何辨真偽?

自貿港知產法院參加2025年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海南分會場活動。(自貿港知產法院供圖)
為依法審理好種業等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積極打造以技術調查官參與訴訟活動、提供技術咨詢為主,司法鑒定、技術專家咨詢、專家陪審員、專家輔助人等為輔的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今年聘任第三批技術調查官,技術領域涉及主要農作物、熱帶果樹、遺傳學、植物檢驗測試技術等多個方面。
在“WH818”玉米自交系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中,面對被訴侵權雜交種是否為利用授權品種作為親本生產而來的“證明難”困境,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委托三亞崖州灣分子檢測鑒定中心進行親緣關系鑒定。在鑒定結論認定二者存在親緣關系后,合議庭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將舉證責任轉移至被訴侵權人,在被訴侵權人不能舉證證明被訴侵權雜交種使用的親本繁殖材料合法來源的情況下,判令其承擔不利后果。
該案判決不僅有效降低了品種權人的維權成本,而且有利于規范雜交種生產經營行為,凈化種業市場環境,為種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近年來,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積極發揮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威懾力,不斷細化裁判規則,保護種業創新成果。
在“早巨荔1號”荔枝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中,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參照權利人每株果苗權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計算賠償基數,依法支持權利人適用3倍懲罰性賠償的請求,有力地維護了育種者和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為種業創新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善用多元解紛
堅持案結事了司法理念
種業知識產權案件既涉及大范圍、大規模的“組織性”“源頭性”的故意侵權,也存在惡意不大的偶發性侵權,如何做好利益平衡?答案并非簡單地一判了之。
在“手撕鳳梨”種植合同案中,考慮到涉案“手撕鳳梨”種苗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秉持司法為民理念,庭前、庭后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巧妙平衡用種主體與供種主體的利益關系,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調解結案。雙方當事人在簽收調解書當日即時履行了調解書的內容,案件得到圓滿解決,讓司法的溫度在具體案件中得到了充分體現,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該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3月發布的第五批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在“中柑所5號”柑橘植物新品種侵權兩案中,針對被訴侵權人作為個體工商戶的平臺銷售行為偶發性強且危害性不大的特點,充分利用人民法院案例庫入庫案例的裁判規則,向案涉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促成雙方當事人在庭審前達成和解,促進矛盾實質性化解。
加強協同保護
構建種業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
近年來,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不斷強化與種業監管部門、種業知識產權執法機關的協同配合。與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共同申報的種業振興戰略、種業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2個案例,分別入選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第二批典型案例、省第二批優化營商環境示范案例。

自貿港知產法院赴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知識產權特區審判庭巡回開庭審理涉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自貿港知產法院供圖)
在辦理前述“THD28”玉米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中,針對發現的監管漏洞,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向三亞市相關部門發送《關于加強南繁活動監管的司法建議書》。相關部門積極采納司法建議,堵塞監管漏洞。
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連續5年為種子大會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針對種子經營門店及生產企業、農戶的專題培訓及普法宣傳活動,提升了種業從業者和農民的法律意識,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為種業的可持續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下一步,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將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守護種業知識產權,助力南繁硅谷建設,護航國家糧食安全,為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院長蘇志輝表示。(陳敏 徐世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