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山秀水間,苗繡的指尖飛針、儺戲的古老面龐、布依族的神秘紋樣,不僅是絢麗的民族文化符號,更是沉淀于時光長河的鮮活記憶。近年來,貴州法院系統主動作為,將法治理念融入非遺保護,通過一系列創新舉措與標桿案例,為非遺的傳承與發展筑起堅固的“司法長城”,讓古老文明在現代法治的護航下,煥發蓬勃生機。
個案裁判:厘清非遺知識產權邊界
今年5月,在六盤水市水城區米籮鎮倮么村,一起布依族紋樣著作權糾紛案牽動人心。本案中,原告曾對布依族刺繡中的“兩邊花”“圍裙花”進行著作權登記,主張當地村民未經授權使用該紋樣構成侵權。

圖為六盤水市首例布依族紋樣著作權案庭審現場
法院嚴格遵循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對本案進行了三個維度審查:通過拜訪少數民族刺繡紋樣研究專家、查閱《六盤水民間美術圖志》(六盤水民間美術歷史與現狀)確認紋樣歷史淵源;要求主張權利方提供設計底稿、修改記錄等創作證據;與鐘山區文體廣電旅游局、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進行座談,就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深入交流。經審理認為,涉案紋樣源于布依族長期傳承的公共文化資源,具有集體創作屬性,并不具有獨創性。
此案反映了非遺保護的困境之一:與現代知識產權制度如何銜接。清晰的裁判思路表現在:首先,區分傳統元素與創新表達;其次,認定作品是否有獨創性;最后,確定權利主體和保護范圍。此案的審理,既是對非遺瑰寶的司法保護,同時厘清了法律邊界:著作權登記是確定權屬的初步證明手段,而非創設或賦予知識產權保護的途徑。原告對著作權的模糊認知使公共文化遺產被私有化,是對非遺傳承與創新的制約。
“在審理該案時,通過深入走訪調研后發現,當地從事生產創作非遺產品的民企對法律知識了解不足,但同時又有較高法律需求。”該案主審法官婁成志說。

圖為法院干警發放普法宣傳冊
為此,鐘山區人民法院干警深入非遺民企聚集區,開展“法官走百企知產進千戶”活動,精準走訪企業、商戶,定期宣講知識產權法律及風險,提升企業保護意識和能力,有效化解潛在侵權風險。用實際行動護航非遺民企發展。
案例的特殊貢獻在于,它更加注重對少數民族文化特殊性的考量,在尊重傳統文化的集體屬性同時,注重引導創新的保護和發展,為特色非遺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重要參考。
整體護航:構建非遺協同保護機制
在屯堡木雕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鮑波地戲面具工作室內:刻刀輕重變換、敲敲打打中,一張木雕面具就初具形態。經浮雕、透雕、線刻等技法精細打磨及上色后,一張形象生動、栩栩如生的地戲面具就制成了。為更好地推廣地戲文化,鮑波還創作了以屯堡文化、地戲文化為主題的Q版抱枕、小面具等屯雕文創產品,讓傳統與現代碰撞出無限火花。
“對于地戲面具這樣的非遺項目,可以通過注冊商標、申請專利等方式,對特定的設計或技術成果進行保護。同時,我們也會加強對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培訓和教育,提高他們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確保非遺項目的有序傳承和發展。”關嶺自治縣人民法院斷橋法庭張程法官介紹道。

圖為關嶺自治縣人民法院干警對非遺地戲傳承和保護相關工作開展法治宣傳
安順地戲是安順市獨有的一種頭戴木刻假面的傳統民間戲劇,因古樸、粗獷的表演風格和人文精神而受到廣泛關注和歡迎,2006年被列入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在安順,流傳下來的地戲有300多堂,內容大多都是金戈鐵馬的征戰故事,形成了獨特的地方風格。
地戲文化中,地戲劇本保護很長時間內是被忽略的板塊,地戲劇本及其內容與地戲整體文化密不可分,它不僅是民間文化藝術,更是基層人民認知和解讀歷史的縮影。今年以來,安順法院聯合市文旅局、安順學院,共同對安順片區傳統地戲劇本進行調查與整理,引導著作人進行版權登記,同意著作權的公益使用,一方面這既讓地戲腳本得到統一管理,保護著作權人的知識產權,助力傳統文化薪火相傳,另一方面持續擴大安順地戲影響力。

圖為關嶺自治縣人民法院干警開展法治宣傳
此外,關嶺自治縣人民法院斷橋法庭法庭針對地戲、苗族銀飾、布依蠟染等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立專業審判團隊,聯合轄區雙語調解員,組成“法官+調解員”工作團隊,通過“法律+民俗”雙軌并行的柔性解紛模式,利用“訴前、訴中、訴后”三步調解法,將非遺保護融入矛盾糾紛化解中,提升調解成效,實現法治與民族文化的有機融合。
系統預防:織就非遺保護立體網絡
非遺保護面臨挑戰關鍵之一在于對文化的整體維護。貴州法院系統通過構建協同保護機制,將司法職能延伸到非遺傳承發展的全過程,實現了從個案裁判到社會治理的重要躍升。丹寨縣人民法院的創新實踐提供了系統化保護的典范。該院通過“建立非遺保護聯絡站+法律知識進非遺+非遺保護‘兩長行’制”三舉措,構建了立體化的保護網絡。
首先,在非遺傳承村落建立保護聯絡站,2023年在龍泉鎮排牙村設立首個聯絡站,并陸續將覆蓋范圍擴展至其余丹寨非遺發源地。這些聯絡站成為法院與傳承人之間的常態化聯絡平臺,顯著提高了非遺保護的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圖為丹寨縣人民法院非遺保護聯絡站掛牌
其次,丹寨縣人民法院深入開展法律知識進非遺活動,安排精通苗語的“雙語法官”深入非遺民營企業,為職工詳細講解法律法規。針對婦女職工特別關心的權益保護、勞動用工、產品糾紛等問題,法官們使用苗語進行耐心細致的釋法答疑,讓法律知識真正入腦入心。
更具前瞻性的是,法院組織干警進校園開展非遺普法活動,法官們不僅講解法律知識,更號召學生們推進文化自信自強,傳承非遺制作工藝。從小培養文化自信與法律意識,對于讓非遺真正“活”起來和“火”起來有潛移默化的意義。
此外,通過“兩長行”機制進一步強化了司法保護的協同性。由丹寨縣人民法院院長、丹寨縣檢察院檢察長攜手定期走訪非遺企業,不僅快速解決了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勞動合同規范等方面遇到的實際困難,更通過建立常態化交流機制,為企業發展提供了持續的法律支撐。

圖為丹寨縣人民法院對非遺民營企業職工宣講相關法律知識
從六盤水布依族紋樣案的審理到安順法院的地戲文化護航,再到丹寨的“三舉措”預防保護,全省法院正在構建一個多層次、全覆蓋的非遺保護生態系統,使司法保護從個案公正邁向整體治理,彰顯了司法在非遺保護中的重要作用。
更為進步的是,貴州的這種系統性保護實踐,與鄉村振興實現了有機銜接。近年來,貴州法院系統堅持以創新方式護農、興農,為建設“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麗鄉村提供了有力的知識產權司法服務和保障。設立七星關區人民法院、黔西市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聯系點暨苗繡行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巡回審判點,為當地苗繡產業提供精準司法服務,守護非遺傳承發展;在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區,法院通過保護傳統村落整體風貌,助力鄉村旅游發展。這些實踐表明,非遺司法保護不僅是在守護文化根脈,更是在為鄉村振興注入文化動能。
貴州法院系統的非遺保護實踐,從通過判例確認權利的基礎性保護,到構建協同機制的系統性保護,再到多重預防性措施的介入,這些創新實踐的意義遠超個案范疇,拓展了司法職能,展現了法院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并為民族文化傳承創新提供了法治保障。更重要的是,這些實踐讓更多人意識到,法治不僅是解決糾紛的工具,更是文化傳承發展的保障。




